产前亲子鉴定:
此类鉴定主要针对遭遇性侵犯而怀孕的妇女,目的是确定其所孕胎儿与性侵犯事实的关联性,以便为当事人是否终止妊娠提供科学依据。其间才来源于羊水,因为羊水中含有胎儿的脱落细胞,羊水抽取的时间一般在怀孕12—20周内。
无名尸骸的身份确定:
以往在此类鉴定中所面临的最大的难题就是:无法找到死者生前的合适检材进行检测比对,即使死者遗有带毛囊的头发或口腔上皮细胞等,但因传统的ABO血型以及血清型、红细胞酶型和人白细胞抗原(HLA)型等检测项目其检测效果很差。
同样,无名尸体的检材条件往往也不适合作上述检测。如果再采用亲子鉴定的方法确认死者与假设父母之间存在着亲生血缘的关系,同样可以确定死者的身份。但是当结果显示死者与假设父母都不存在亲生血缘的关系时,是不是可以得出排除该寺这不来源于该家庭的成员呢?答案是“不能确定,也不能排除”,因为从逻辑上将该检测结果不能排除该死者从其出生时就被换错的可能,而其父母也并不知晓。
亲权认定标准:
从理论上讲,在鉴定中只要出现排除指标并且充分排除存在基因突变的可能,就可以以此作出排除存在亲权的结论。需要说明的是:其中最重要的一项参数就是总检测项目的累积非父排除率,既体现它排除假的父亲的鉴别能力,通用的标准是大于99.9%。
当所有的检测项目都不显示排除结果时,利用被检测到的“遗传因子”在群体中出现的频率计算出相对亲权概率值后,以此判断争议父亲和孩子之间是否存在亲生血缘的关系,对于母亲—孩子—争议父亲三联体的亲权确定的评判标准一般为相对亲权概率值大于99.9%,孩子—争议父亲二连体的亲权确定的评判标准一般为相对亲权概率值大于99.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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